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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 奖罚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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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从教20年,担任班主任18年,一直认为惩罚是必不可少且效果颇佳的教育方式。学生有了过失,违反了校规校纪,就应该受到必要的惩罚。只有受到惩罚,学生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能健康地成长。

      当然,惩罚学生是有学问的,笔者总结了四个原则:先定要求再处罚,切忌不教而罚;犯错之后,立即惩罚,不搞“秋后算账”;惩罚不搞株连,惩罚完毕,一切就算过去;言出必行,树立威信。这四个原则中,第一条至关重要,只有制订出教师满意、学生认可、操作性比较强的班规,师生的“约法三章”才能有效地执行。

      笔者的做法是,每接手一个班,就专门召集一次班会,在学校校规的基础上,让学生集体讨论并制订班规。经过讨论形成班规草稿后,全体学生无记名投票,通过后,学生每人一份,照章行事。

      班规内容涉及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非常具体,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比如,为配合学校的量化管理,班规中规定:学生上课、自习期间打瞌睡、讲小话、抛纸条每次扣1分;上课、自习期间阅读与学习无关的书刊或听音乐,每次扣1分;故意扰乱课堂秩序,扣3分;未按时完成作业,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考试作弊每次扣5分。累计一学期扣分达到10分者,班级内通报批评;达到20分者,取消评优资格;达到30分者则交学校处理,给予纪律处分。

      当然,有扣分,就有奖分。比如,学生一周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未被扣分)则奖1分,连续一个月未被扣分者奖2分,连续一学期未被扣分者奖5分;作业质量好,无缺交、迟交者,一学期一次性奖3分;每月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奖2分。这些扣分和奖分,都由纪律组长记录在案,真正做到奖罚有据。同时,对那些特别调皮的学生,笔者一方面鼓励他们近期的良好表现,另一方面提醒他们该注意哪些问题,让他们感受到老师的良苦用心,积极支持老师的工作,维护好班级秩序。

      实践证明,约法三章奖罚有据,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教师尤其不能对学生实施“心罚”。让学生自己制订班规,并严格执行,不仅可以激发学生遵规守纪的内在动力,还让学生增强了分辨是非的能力,为以后自觉遵纪守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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