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整改方案及损益认定申报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前一阶段工作于2007年8月前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全区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请各单位就此次资产清查存在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认真对照下面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整改方案及资产损益认定申报。
一、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落实不到位
1、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日常管理与账务管理脱节。主要体现:一是有物无账、有账无物、账卡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大有存在,形成了不少的账外资产;二是新建的办公楼、房屋建筑物完工后未能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已实际交付使用但仍挂在基建账上,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账务进行统一管理;三是接受赞助、捐赠资产,既不入账,又无专人管理。据统计,至2006年12月31日我区资产盘盈10853.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4万元,固定资产10852.99万元(大部分是学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已交付使用未入账)。
2、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一是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设立专职岗位或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并实施监管,而是由财务人员兼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不能较好加以屐行;二是大部份财务人员仅对购进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并未对资产进行全面跟踪管理,有的单位甚至没有资产的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许多工作无法真正落到实处,资产缺乏监管力度。
3、资产处置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一是资产报废、毁损以及划拨变卖、被盗、赠送等,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销处理,造成账实不符的混乱状况;二是由于部分账外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更加随意,流失更具隐蔽性。
(二)资产使用效率低,损失浪费较为严重
部分单位资产使用重购置、轻管理,由于资产超标和重复购置,形成了部份资产长期闲置,无人过问,不同程度出现自然损耗和丢失,造成了资源浪费。据统计,至2006年12月31日我区财产损失1124.75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33万元,固定资产1085.42万元。
(三)部分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不清,管理责任不明确
由于历史原因,学校部分资产产权(如土地和建筑物)关系归属不清,产权不明确,造成资产管理与完整责任无人承担。
(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一是往来款项数额大。经清查,2006年12月31日行政单位暂付款账面数为8128.41万,实际确认清查数为8114.25万元(清查过程中减少14.16万),其中3年以上4392.23万元,占54%;暂存款18015.05万元,其中3年以上8254.38万元,占46%。另乡镇往来款挂账3年以上11144.94 万元(暂付款3453.94 万元、暂存款7691万);二是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无法进行函证等现象,容易造成呆账或往来不实等潜在流失隐患。
二、资产清查整改意见
(一)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一是各单位要以这次清查为契机,切实摸清“家底”,建立健全各类资产购置、调入、验收、登记、保管、领用、交接、盘点、报废、转出、出售清查、检查督促等工作制度;二是各主管部门、单位在机构调整和定岗定职工作中要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责任,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资产处置审批制度
l、国有资产增加的管理。一是各行政事业单位以购置、无偿拨入、接受捐赠等形式增加国有资产时,要按照会计制度及时做好资产登记和建立资产账目,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与财务部门核对帐实,切实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各单位对盘盈或无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重估,重估价值首先按资产原始资料提供的价值依据确认,查无原始资料的,按现行市场价重估;三是已实际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于2007年12月份之前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及固定资产移交使用手续。
2、资产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处置按《泉港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泉港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泉港财〔2007〕153号)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规定标准以上的国有资产,首先向主管部门申报,提出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附送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由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三)建立健全资产数据库管理,强化实物形态资产监管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数据库,及时反映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四)明确产权,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管理
教育部门要按《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公办学校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意见》(泉港政[2005]综34号)文有关要求,加紧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同时调整入账。
(五)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往来账款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会计制度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对长期挂账及不合理挂账要填报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明细表,逐项分析进行全面清理。
(六)充分利用清查系统,加强资产动态管理
各部门、单位通过次资产清查,要以这套清查系统为载体,严格按标准入账,做到入账后及时更新,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三、资产清查整改方案和损益认定的要求
(一)报送整改方案及损益认定内容
1、清查存在问题和整改方案
2、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和处理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表格填报要求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申报表(一)(二)填列范围,根据《关于泉港区行政事业资产核实权限的通知》(泉港财〔2007〕152号)资产核实权限办理。
2、主管部门审核(批)意见时,必须附有明确的书面表述意见,不能出现“基本同意,请批复”等不确定的表述方式,也不应采用在所属行政事业资产损益认定申报表中直接盖章或签写“同意,请批复”的上报方式。
3、附送材料。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所需材料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7]19号)规定附送。
4、各部门单位应在11月10日报送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12月31日报送竣工决算、土地使用证办理情况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三)对情况复杂,资产变动较大的单位,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进行专项核查,其他单位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损益进行经济鉴定。
附件:1、××单位资产清查整改方案及资产损益认定报告
2、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认定申报表(一)
3、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认定申报表(二)
4、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明细表
5、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明细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单位资产清查整改
方案及资产损益认定报告
(参考格式和主要内容)
泉港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和我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和要求,我单位已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针对资产清查账实变化情况、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对资产损益进行认定。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查存在问题分析和整改
存在问题分析:
整改方案: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和处理
总体概况:清查前我单位资产合计是XXXX、负债合计是XXXX元 、净资产合计XXXX元;清查后我单位的资产净损益是XXXX元,其中盘盈的资产是XXXX元(不包括土地的盘盈),盘亏的资产是XXXX元;清查后,本单位资产合计XXXX元其中固定资产的金额是XXXX元;负债合计XXXX元;净资产合计是XXXX元其中固定基金是XXXX元(不包括已使用未转房屋建筑物)。具体包括:
(一)固定资产状况:清查前固定资产XXXXX元,清查后固定资产XXXXXX元。
1、单位的土地基本情况:
2、单位的建筑物基本情况:
3、其他重要固定资产:
(二)资产损益
1、资产损益情况:XXXXXXXXXXX。原因分析:XXXXXXXXXX。
损失资产情况:XXXXXXXXXXXX。原因分析:XXXXXXXXXX。
2、损益原因说明及处理意见:(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单位非转经资产状况:出租、出借等资产数额、年收益及收缴情况,对外投资金额、股比、年收益及收缴情况等。
(四)产权异议资产情况:数额、形成原因、现使用状况、单位处置意见。
(五)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结果。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主管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审核,同意上报) (清查结果属实,同意报送)
×年×月×日 ×年×月×日
主题词:报送 资产清查 损益认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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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游祖勇书记、区政府林华伟区长、周允明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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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财政局 2007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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