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泉港二中 >> 党建工作 >> 业余党校>> 内容正文

泉港二中业余党校章程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在科学发展观得指导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导向,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教材,组织学员学习党的知识,接受党的教育,不断提高学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为党组织输送新生血液。
第二条:目的任务
    根据中学生的年龄性和思想特点,有目的地推荐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学习马列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础知识,接受党的教育。通过学习使他们逐渐明确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使他们早日靠拢党组织,积极创造条件,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第三条:学员组成
    业余党校主要是培养积极要求入党的中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中学生团校中的积极分子,可以成为业余党校的学员。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四条:组织领导
(一)校业余党校受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业余党校校长由党支部书记兼任。
(二)由党支部派一名委员负责业余党校领导,和德育处、团委组成党建领导小组,共同管理业余党校的学习、培训等工作活动。
(三)教师由校党支部聘请政治思想素质较好的党、团员教师担任。
(四)班级设班长、小组长若干,负责组织学习和联络工作。
第五条:班、组形成
    根据我校实际,高三年学生70名左右组成一个教学班,再按人数成立党章学习小组若干。

第六条:师资队伍

业余党校的师资队伍主要由校领导、其他岗位上具有较高党性觉悟和一定理论修养并具备教学实践经验的同志构成。还可以采用“请进来”的方法,向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团区委等聘请兼职教师,共同负责业余党校的教学和培训。教师的聘期一般为1年,根据需要可聘请专题兼职教师。
第三章 学员学习管理
第七条:入校手续
    凡要求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学生,首先要由团支部推荐,填写《泉港二中业余党校学员推荐表》,然后由班主任审议后汇总,向校团委和党支部推荐,批准后,具体名册报党支部备案。
第八条:学习教材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教材,学习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党史的学习,并结合时政,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等重要文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可利用节假日,组织学员进行社会调查,参观访问,写心得体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第九条:课时安排
    根据我校实际,结合教材内容,每学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原则上每月1-2次辅导课或讲座、报告,1次自学讨论或写心得体会。
第十条:学习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讨论与写作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第十一条:考查与鉴定
    通过一段时间学习培训,为巩固学习成果,应进行定期测试,每学期至少一次,并将测试成绩记入学员登记表,班主任应对每个学员的政治思想、学习态度、在校表现、社会活动,写出客观实际的评语,签署意见。学习期满,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发给结业证书。
第四章 评优、发展新党员、建立档案
第十二条:评比优秀学员分子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优,把在学习、活动中表现比较好的学员评选为优秀学员分子。由学员交流总结基础上提名,名额为业余党校人数的10%。
第十三条:发展新党员
    通过学习培训,使学员逐步明确入党动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此基础上,有意识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为党组织的考察对象。
第十四条:发展党员手续
    详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条文和组织部制订的发展新党员的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学员档案管理
    每个学员建立学籍档案,如实记录和填写学员在业余党校里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包括上课出勤、学习纪律、讨论发言、参加活动的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等,完整的文字记载和结业鉴定。学习期满结业后,学员登记表、结业评语等资料必须存入有关档案,学生的材料归入毕业生档案,按规定转送有关高校或就业单位。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2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用户信息中心
栏目导航
找不到相关分类
本月排行TOP20
  • 没有相关内容!
最新推荐
泉港二中欢迎您